「元宝365官网」P2P网贷平台法律风险及相关法律依据

作者:元宝365 2018-11-14 10:52:04阅读数 100

投资P2P网贷平台,我们需要了解P2P网贷平台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针对这些法律风险,又有哪些法律条文予以保护投资人和借贷人的利益呢?那么,让元宝365带你去了解一下你不知道的P2P网贷平台知识。

一、P2P网贷平台合法性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从合同法角度来讲,P2P平台实际上属于一种居间行为,其平台的相关服务协议属于居间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应当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为准。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二、P2P网贷平台借贷合同无效的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民间借贷,既包括自然人之间的生活消费型借贷,也包括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

对公民之间的借贷,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就企业间的借贷而言,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从业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三、未尽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的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高利贷风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五、借贷人违约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 号)(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六、担保不合规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第21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28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七、网络洗钱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八、非法集资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九、借贷资金被挪用、占用的风险

法律依据:《刑法》第185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72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十、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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